经报讯(记者 李锦兰 通讯员 王亚林)记者近日从弥渡县农机主管部门获悉,经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弥渡县获得2015年度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056.9万元,为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
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统一部署,今年农机补购置贴门类达11个大类35个小类75个品目,广大农民可以选择的农机产品比往年更加广泛;实行定额补贴,一般农机按照农机上年平均销售价格30%测算补贴标准,单机最高补贴达5万元,而100马力、200马力以上大型农机具最高补贴分别达15万元、25万元。为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让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弥渡县坚持“常态申请、常态购机、常态核实、按月结算”工作机制,采取“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把辖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组织均纳入补助对象,合理分配资金计划指标,8个乡镇和畜牧部门分别下达补贴资金860万元、196.9万元。选定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17家,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农民购机自主权。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每一个环节的公示覆盖面,公布监督、政策咨询、纪检监察、质量投诉电话,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作为农业大县,弥渡县今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已是第11个年头。目前,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已启动,有农机购置愿望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组织可凭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到辖区乡镇农业工作站报名,乡镇农业工作站严格按照《云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要求受理审核,至12月5日以前补贴资金用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