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开展2019年度农田作业拖拉机检验工作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7月8日起,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农机监理站在全县各镇、街道开展2019年度农田作业拖拉机检验工作。

根据嵩农通〔2019〕22号文件《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拖拉机及驾驶员检审工作的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依照农业部“2018年两个部令“、“2018年两个工作规范”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嵩明实际,从7月8日至7月12日为各镇、街道拖拉机集中检验时间。

本次检验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拖拉机逐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达不到检验技术要求的修复后复检。发动机号、车驾号与技术档案不相符的依椐相关规定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严格执行云农机监字〔2018〕13号文件《关于规范变型拖拉机注销登记业务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及国标《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1997)的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并开具《注销登记催办通知书》。并利用集中检审期间对农机驾驶员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播放农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参检拖拉机、所有人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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